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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山市沙湾区2008年选调教师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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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中共沙湾区委组织部、沙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沙湾区教育局《关于充实教师的实施办法》(乐沙教发[2004]17号),为适应沙湾区教育发展的需要,合理使用教师编制,提高办学质量,决定从区外公开考核选调教师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选调原则 1、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原则。 2、坚持德才兼备、专业对口原则。 二、选调名额 中小学教师共计8名: 沫若中学:高中英语1名 职业中学:机械类1名、电子电工类1名 加农二中:初中政治1名 踏水中学:初中美术1名 谭坝学校:初中物理1名 葫芦小学:小学语文1名 轸溪学校:小学数学1名 三、选调对象 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。 四、选调教师的条件 1、年龄:截至2008年12月31日,男教师不超过40周岁,女教师不超过35周岁;中级以上职称者可放宽2岁; 2、从事教育工作年限:截至2008年12月31日,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; 3、学历:中学教师应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小学教师应有专科及以上学历; 4、教师资格证: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; 5、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,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 (1)近三年所教学科成绩必须有一次名列所在市县(区)前三分之一名次; (2)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; 6、身体健康。 五、选调办法 1、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持毕业证、教师资格证、职称资格证、聘任证书、身份证、现工作单位证明、证明个人业绩的资料、自荐书等,于2008年6月17日下午5:00以前到沙湾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,提出书面申请。 2、资格审查。由选调教师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。 3、考核形式为借班上课。应聘者临时抽签确定讲课内容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仪表教态,表达能力、教法、板书、组织教学能力,专业知识水平以及是否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。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,考评组成员进行评分。去掉1个最高分、1个最低分后平均得分为应聘者最后得分。考核总分为100分,合格分数线为70分,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选调。 考核结束后,按考核合格人数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。 5、体检。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分岗位依次等额递补。 6、报批。对考核、体检合格者,按程序报批办理调动手续。 六、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选调进我区的教师均为学校的在编人员,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。 七、选调工作的组织 选调工作在沙湾区2008年选拔教师领导小组下由选调教师考核小组组织实施,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,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,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,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,立即取消选调资格。 八、附则 1、本公告由乐山市沙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。 2、咨询电话:(0833)3441663。
乐山市沙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
二○○八年六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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