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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7年度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区、市、县、自治县人事(劳动和社会保障)局,市级有关单位: 根据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川统考字[2007]65号《关于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2007年度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做出安排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考试时间:2007年10月21日 1、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9:00—11:30
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:00—4:30
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、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:00—11:30
统计法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:00—4:30
统计工作实务 二、
考试报名
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7年7月2日至7月20日。 三、报名程序
考生认真填写《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》(附件,可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://www.ls-rc.com.cn/kszx/index.asp下载
),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,符合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、报名卡到乐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(电话:2431510)报名。 四、考试大纲及教材 2007年中、初级考试大纲及教材继续使用2006年版本,考生报名时可订购教材。 五、
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继续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《关于人事部门组织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川价字费【2000】118号)和《国家计委、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计价格【2002】964号)执行。即中、初级考试均按每人102元标准收取考试费。 六、有关要求: 1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,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,要在认真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上,强化考试考务管理,确保考试工作的客观、公正。对考风考纪方面存在的问题,要按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3号)予以严肃处理。 2、2007年中国统计信息网正式开通考试成绩查询业务。考试结束两个月后,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(http:www.stats.gov.cn)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。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|